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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涉农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顺利结项
2018-08-02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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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2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下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结项通知》,通知银川市检察院申报的重点课题《涉农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能够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对于相关问题研究较为系统深入,观点正确,材料详实,对检察工作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质量符合立项要求,准予结项”。

    该课题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军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永文、曹湘宁,侦监处处长贾斌,公诉处处长魏宏宇承担。根据韩军检察长的指示,课题组成员聚焦办案过程中法律适用的难点问题,在总结司法实务部门和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收集近五年来全市办理涉农职务犯罪和数据资料和案例,听取市中院及部门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研究室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等研究方法,提出对策建议,为今后的办案时间起到参考和指导作用。

    

    课题由银川市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主体的认定问题、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内外勾结涉农职务犯罪定性研究三部分组成。从银川市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入手,通过数据分析,总结出此类案件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新变化和新特点、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形成的原因及防范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对策与建议。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主体问题的认定,课题组认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应当成为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村民委员会的犯罪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的特征时,应将其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定罪量刑,并在课题中详细阐述论据,运用案例加以论证。在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内外勾结涉农职务犯罪定性上,课题组根据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并从内外勾结涉农职务犯罪的规范之维及内外勾结涉农职务犯罪的事实之维两方面论证。

    

    近年来,银川市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调研工作,坚持以课题为龙头,带动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一院一品牌,一部门一亮点”的工作部署,做到检察调研与检察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使检察调研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动机”,持续为检察工作提供创新和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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